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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委省政府决定严格整治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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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2月08日09:47 河南报业网
本报讯(记者阙爱民) 为了切实加强我省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年2月至3月份在全省集中开展一次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这次整治工作本着“依法严管,确保安全”的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将分别采取下列措施:一是凡无证经营或证照不全的,一律取缔;取缔后又擅自开业的,依法从重处理。二是对已经审核、取得证照,但经严格的消防安全检查不符合公安部《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存在火灾隐患的,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或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安全无保障的,一律关闭。三是凡设在地下二层(含二层)以下的一律取缔;设在地下一层及地上四层(含四层)以上的歌舞厅、录像厅、卡拉OK厅、迪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全部停业整顿,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安消防部门逐一检查审核,凡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的一律关闭。四是容纳人数100人(含100人)以上的歌舞厅、卡拉OK厅、迪厅、录像厅、音乐茶座、酒吧等娱乐场所,先停业,由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重新核定容纳员额。五是影剧院、礼堂(会堂)、电视演播厅及宾馆、饭店、商场内配套设置的公共娱乐场所,经严格的消防安全检查,凡存在火灾隐患的,要立即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关闭。六是从即日起停止审批新的歌舞娱乐、录像放映等娱乐服务场所。
(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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