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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宁讯 (记者周寒)南宁市中小学本月12日开学。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新学期南宁市中小学的收费标准与上一学期相同,幼儿园及学前教育的收费则比以往有所提高。 据悉,幼儿园依据各园的等级类别,全日制示范性幼儿园保育费与教育费相加拟调整为110元每人每月;三类一级幼儿园65元。寄宿制示范性幼儿园为130元,三类一级为85元。全日制示范性学前班拟调整为120元每人每月,三级一类为75元。学校办学前班每人每学期收取学杂费225元,不另加收其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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