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
|
|
本报讯 昨日家住成都市东城根街的孟女士打进本报7718080热线称,她的传呼机被小偷偷了,但传呼台却不退她余下的传呼费。传呼机丢了服务费是否该退孟女士告诉记者,去年5月份她购买一台传呼机,不料前不久被小偷给偷了,她到传呼台办理了呼机停呼手续,并要求传呼台退还服务费,没想到传呼台予以拒绝。 昨日记者专门走访了成都市消协有关人士。据了解,已收取的传呼服务费,如果用户不再接受服务,传呼台应该退费。该人士称,服务也是商品,传呼台与用户之间有一种合同关系,用户因意外原因不能接受服务,可以解除合同。而传呼行业已收取的服务费概不退还的行规是一个传呼台单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它违背公平原则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因此,即使合同签了,也不能发生法律效力,更不能作为传呼台不退费的依据。(本报记者 戴凡 )
|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北京市电信公司营业局提供网络带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