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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天上午,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省长卢瑞华与省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委员座谈。会上,省政协委员周丽琼“关于妥善处理机构改革中处级女干部退休年龄不平等问题的建议”的发言成为会上的热点,引起省领导的关注。 身为省妇联副主席的周丽琼反映,大部分女干部对机构改革持理解支持态度,但也有不少人反映这次机构改革中存在明显男女不平等问题:一方面是政治权利不平等。据了解,这次省政府41个已完成的机构改革单位,女处级干部55岁已办理退休的有42人,48—55岁离岗退养的83人。处级女干部比同级男性提前5年离岗。再就是这次改革对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年龄的规定是,女性50岁以下,男性55岁以下,男女相差5岁。一些女干部认为,这种做法不利女性成长,不仅会造成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还将极大地损伤广大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另一方面是经济待遇受到影响。按照省直机构改革方案规定,女性55岁按退休不增加工资,同是55岁的男性内退却增加三级工资。而且学历越高、工龄越短,退休金相对越低,损失就越大。 处级女干部退休年龄男女不平等问题,全国各地普遍反映强烈。据悉,辽宁、广西、山东、江苏、贵州等许多省都及时对省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文件作了修订,明确继续执行中组部有关文件,处级女干部退休年龄可按60岁计算退休年限,享受相关的优惠待遇,以此办法缓和了矛盾。 当天,周丽琼等4位女委员联合提交了一份提案,呼吁借鉴外省的做法,将改革方案作出补充规定,真正实施男女平等。 (林艳萍、郑君、林亚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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