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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手监管:不得随意中断节目插播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2月16日14:08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窦红梅) “各类大众传播媒介要严格控制广告发布数量,不得随意中断节目插播广告,不得随意扩大广告版面。”昨天,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出通知,再次加强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管理的力度。
目前广告市场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经营行为不规范、广告发布内容虚假违法等问题。三部门联合发出的通知强调,各类大众传播媒介经营广告要建立健全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保存等内部广告管理制度,认真实行广告审查员“一票否决制”。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较多的单位,必须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行政和经济责任。媒介可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广告发布价格,明码标价,不得随意抬高或压低广告发布价格。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医疗、房地产、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广告审查出证及其他证明文件的查验工作,不符合规定的广告坚决禁止发布。媒介不得以任何新闻报道形式刊播或变相刊播广告,坚持新闻报道工作与经营活动分开、新闻从业人员与广告经营人员分开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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