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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据《粤港信息日报》殷小杰、伍静妍报道:在城市化进程的推动下,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将面临重大改革。广东省省长卢瑞华向广东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中,将户籍制度改革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农转非”、农民进城成为城镇居民的愿望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而成为事实。 准入条件取代指标控制 在未来户籍管理中,广州、深圳实行“控制总量、优化结构”的户口政策,主要吸纳高层次人才。 而其他大中小城市用准入条件取代进城人口控制指标,依次放宽准入条件,凡在县级市市区及以下小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农民,均可根据本人意愿转为城镇户口。 城镇二三产业注新血 卢瑞华省长在政府报告中说,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推进小城镇建设,引导二、三产业向小城镇集中,把发展小城镇与发展服务业结合起来。在条件成熟的地方,调整建制镇的行政区划。改革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让更多的农民进入城镇从事二、三产业。 珠三角城市化将达60% 这是广东加速城市化进程的战略组成部分。广东省政府在《草案》中提出,要建立以广州、深圳为龙头,大中城市为骨干,小城市和小城镇为依托,布局合理、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城镇体系。到2005年,全省城市化水平要达到40%以上,其中经济特区和珠江三角洲地区达60%左右。 广东将因势利导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发展形成若干个百万人以上的特大城市和一批50万人以上的大城市。 广州、深圳中心功能将在发展中得到强化,增强凝聚力、吸引力和辐射力;珠江三角洲地区要进一步加强统一规划和宏观调控,实现功能互补,发展成为现代化城市群;培育形成以汕头为中心的粤东城市群和以湛江为中心的粤西城市群;韶关、清远、梅州、河源、云浮等市的城区要成为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区域中心。 建立城镇建设融资新机制,加大政府对城镇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按规定收取的各项城建税费全部用于城镇建设和管理;利用外资和民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设施部分实行有偿使用,国有存量土地收益的大部分用于城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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