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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备受读者关注的合肥市李培珍、戴振肃夫妇非法集资百万的案件,2月16日上午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李培珍在法庭上一再说:“我没有骗他们的钱,是他们主动给我钱,要投资股市的!股市嘛,总是有亏有赢。”她反复强调丈夫戴振肃没有参加借款活动。她每说一句话,下面旁听的受害者及其亲属就唏嘘不已,被法警及时制止。她的“表白”使一位受害的老年妇女奔出庭外,当场号啕大哭起来。而此时的李培珍依然充耳不闻,口中念念有辞地算着自己的一本账。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抗诉的检察官当庭指出,应将此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他们不再举证。法庭经过10分钟的休庭后,审判长最后宣布经合议,此案延期审理。 据悉,李培珍、戴振肃夫妇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合肥市西市区法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李培珍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戴振肃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同时还追缴两人集资诈骗所得赃款。 检察机关审查发现,从1989年开始,李培珍以做建材和电脑生意、炒股等为名,以高息向王履敬等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达2086960元,而戴振肃参与了其妻向这些人的借款活动。结果李培珍将所吸收的资金大部分投入股市炒作股票,造成亏空319441.1元,除归还被害人利息762270元外,余款1005248.9元拒不归还,非法占为己有。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对李培珍的量刑过轻,对戴振肃的量刑畸轻,适用缓刑不当。戴振肃夫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集资,骗取他人财产,数额特别巨大,给40余名被害人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而且李培珍拒不交代赃款的去向,也不归还被害人的财物,无任何悔罪表现,应依法从重处罚。(本报记者戴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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