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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前昨两天,广东省九届人大代表分组审议省高院院长吕伯涛所作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代表们畅所欲言,对工作报告及法院一年来的工作表示肯定,同时也提出不少中肯的意见与善意的批评。 未经核实一样敢判案 汕尾代表指出,法院基层办案人员素质不尽人意,执法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办案马虎,有些事情未经核实就判了。 一位代表举例说:两年前,各大报刊都登出一条“某高校大学生耍流氓被判刑”的消息。经学校反复核查,此人是一名工人,并非该校学生。于是找到记者,记者出示判决书,白纸黑字写得明白,此人是该校“大学一年级学生”。学校只得再找判案的中院反映情况,对方不予答复。无奈之中,校方向本校的人大代表“求援”,联系省高院,希望能责成中院出一份“更正裁定”。两年过去,与高院也接洽过几次,可直到现在仍然悄无声息。 代表们普遍认为,基层法院与老百姓关系最密切,人们对法院的直接印象也来源于此。各级法院应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训。 诉讼费10万全被吃掉 一个基层法院,一年诉讼费10多万,没有一分钱上缴地方财政,全部花在吃喝上了!一位代表说起发生在当地的事,很是气愤。他指出,法院内部的廉政建设问题是时候好好抓了。肇庆代表也提出,加大对基层法院的建设与监督,有利于解决普遍出现的“执行难”问题。他们建议工作报告中应强调此点。 本报记者曾璇 洪启旺 吴江 清理积案多不是成绩 又讯 据《新快报》报道,在讨论高院工作报告时,深圳团代表黎顺兰指出:“在报告中有一组数据耐人寻味:全省1999年以前有积案2.9万件,通过努力清理,目前已有2.8万件结案。为什么多年来的积案在一年内就审完了呢?这说明,法院工作存在很多不足。望有关部门反思。” 列席广州团的越秀区检察院的何清同志也提到了上述问题。他说:“以越秀区法院为例,法官们常常要牺牲节假日加班清理积案。但有没有认真分析过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法官配备不够还是别的原因?把清理积案当作成绩来看,这是不利于法院工作的。” 推行“谁审判谁负责” 深圳团代表厉有为指出,法院工作难在有行政干预、上级法院干预和人情干预这三方面。要杜绝这种情况,最好采用一种“谁审判谁负责”的办法,这样可以较好地防止法院工作遭到来自各个方面的干预,防止司法腐败。 代表张宝指出,现在法院在处理经济案件时,动不动就将企业的账号冻结,这对防止资金被转移当然有好处,但这种“一刀切”的方式也给企业带来了重大损失。账号一旦被冻结,就断了企业经营的命脉,对企业造成很多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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