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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物价局举办有关物业管理费的价格听证会。近4个小时的听证会之后,市物价局局长李仲源宣布,有关物业管理费的定价收费原则基本得到通过。虽然目前还无法获知收费的具体完整内容,但有一点可以肯定. 本报讯(记者耿彩琴)备受关注的北京物业管理新收费办法,昨天在市物价局举办的价格听证会上提请与会的20多位代表讨论。关于物业管理收费的调整及分等级定价收费的原则得到基本通过,但有关具体问题如收费标准的测算等还有待进一步商定。听证会后,未公布新办法的内容。有关降价40%的传言无法得到证实。 据了解,此次提请讨论的新收费办法不是单纯的价格调整,而是对物业管理收费项目的结构性调整。 据此次听证会的申请单位———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介绍:自1997年以来,全市物业管理收费针对高档住宅、普通居民小区、经济适用房共颁布了3个收费办法。现在要将这3个办法合并为一个,公寓和经济适用房的物业管理收费在此办法之列,别墅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仍执行原来的高档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 此外,要区分特约性与公共性服务收费。新办法将大中修费纳入公共维修基金,建立公共维修基金后的居民将不再按月交纳房屋共有部位共用设施的大中修费用。新办法将房屋自用部位的维修明确为特约性服务,业主既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管理,也可以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管理,费用由双方协商议定,不作为物业管理费的组成部分。同时日常维修费与大中修费分离。 对公共性和公用性服务将使用分级定价的原则,据不同的硬件条件和管理服务水平制订了5个不同级别的收费办法。 参加听证会的代表有市人大代表、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市消协、经济专家及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人士。记者注意到,代表们讨论的焦点是收费标准的测算,以及对较低收入人群的优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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