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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讯 张明海报道:人们期盼解决的小城镇落户问题,现在有了硬措施:只要符合规定,缴纳少量工本费后,不再收取城镇增容费和其它费用。这是笔者从2月21日刚结束的全省户政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会议确定,中小城市和县以下集镇要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坚持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坚持人户一致的原则,对落户小城镇的农民,除按省政府规定收取工本费外,不再收取任何形式的城镇增容费和其它费用。对于“三投靠”和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的公民随同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在大、中城市的落户问题,省公安厅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必须在南昌、九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工作力度,符合条件可以落户的都给予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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