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称“五百强”招聘会没资格冠“全国”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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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2月26日06:53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记者陆纯报道 两周前,在国展举办的“中国人才吸引力500强企业招聘会”发生求职者不满、要求退票以及砸坏展台的事件,近日,作为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的主管部门———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就此事做出回应。
人才流动开发司负责人介绍,这场招聘会的主办单位不具备举办全国人才招聘会的资格,也缺乏举办大型人才招聘会的经验。对于全国性的人才招聘会,人事部已经颁布了具体、明确的管理规定。根据《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暂行办法》,凡是名称冠以“中国”、“全国”等称谓的人才招聘会以及面向全国组织招聘单位的人才招聘会都属于全国性的人才交流会,其主办单位应当是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企事业单位、省级政府人事部门或持有人事部颁发的《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的人才市场中介机构。这场招聘会的性质属于全国性人才交流会,主办单位虽然是一家经过注册登记的合法民办中介机构,但它并不具备上述规定的举办全国性人才招聘会的资格。
“招聘会的名称有问题,容易对应聘者产生误导。”这位负责人说,许多外地的求职者被招聘会的名称吸引而来,但是说参加招聘的企业是“人才吸引力500强”企业,首先缺乏明显法律依据或权威依据,事实上评价谁对人才最有吸引力,也缺乏客观标准,国家也一再禁止搞类似的评比。参加招聘的只有200家单位,与宣称的500家差距也很大。
这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多次强调,只有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和组织,才会避免“中国人才吸引力500强企业招聘会”这类事件的发生,保证人才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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