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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尧 2月28日快到了,这是婚姻法修改草案征求公民意见的截止日。 25日,北京春天的风里,原国家粮食局的退休干部胡立奇和北京大学在读硕士生黄军辉不约而同,带着自己的“提案”和问题,见到了婚姻法的专家杨大文和巫昌祯教授,以及全国人大法工委的工作人员。 这是中国妇幼网主办的一个民间“婚姻法”研讨会。巫教授现场评点:“很多观点让人高兴,很多都是法言法语,不少意见对修改和完善婚姻法有参考价值。”主办者说:“这些提案,我们都会在28号之前送到全国人大常委会。” “截至目前,我们已经收到了2400多封来信来电,公民对婚姻法发表意见的热情非常高涨。我们人大常委会专门组织了‘看信小组’。”全国人大法工委民商法室段京连处长介绍。 她介绍,婚姻法是本届全国人大第一部征求全民意见的法律。自一月开始征求意见以来,直接寄信到全国人大的个人和单位很多,年龄最小的13岁,最大的90岁。来信人职业广泛,其中很多信是联名写来。不少地方的人大也收集了不少意见,会集中送来。谈及的问题涉及婚姻法各个方面。甚至有公民抛开草案,另行起草了一部“婚姻法”。 她表示:“我们会归纳好的意见,这对立法是有意义的事。” “立法民主化是个进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大元教授对这种形式给予肯定的评价,同时他指出“公民参与立法”需要制度化的保障和规范。 他说:“到底哪些法律的立法需要公民参与?公民参与立法,在立法阶段的哪个阶段介入?公民的意见怎么反馈?这些都需要程序化的规定,来提高公民参与立法的积极性。” 他指出,一些国家有立法预告制度,将立某个法的宗旨、指导思想等在立法之前向公民公开。这次婚姻法是有了修改草案后,让公民参与。其实我国公民参与立法时间可以再提前。他说:“参与过程的不完整,顶多只是局部的调整。一般公民的修改意见,更侧重内容性,提前参与,更有利于立法的质量。” 他强调:“立法走群众路线,过去只有原则。而现在,需要把公民参与立法的形式上升到制度的层面,规范化和程序化,这样才能进一步扩大公民参与立法的途径,才能保证公民的意见有效地反映到立法机关,体现在法律的具体内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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