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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分家 陕西省药品分类管理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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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3月01日18:13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张毅伟)今后如果您到药店购买“严迪 ”、“利君沙”等抗生素药品,售货员会礼貌地提示您:请凭医师处方购买和使用。昨天,记者从省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药品分类管理工作正式启动。
药品分类管理是国际通行的管理模式,是根据药品安全有效使用方便的原则,依其品种、规格、适应症 、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分别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进行管理。处方药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能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医师处方须经药店核实后并留存2年以上备查。非处方药也称为OTC药品,是不需要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在包装和说明书上必须印有国家指定的非处方药专有标识,按甲类和乙类分为红色和绿色两种。我省药品分类管理工作首先在西安东大街第一药店等全省32家药店开展试点工作,并制定了《陕西省药品分类管理试点药店标准》,要求药店营业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所经营的药品品种不少于1500个品种,其中非处方药品品种不少于160种,必须悬挂、粘贴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和相应的忠告语。设有专门的药品分类管理咨询台(柜),驻店药师证书悬挂在醒目的地方,执业药师或药师应佩戴标明其姓名、技术职称的胸卡。药品分类管理从4月15日起在我省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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