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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香港3月2日电 台湾消息:台湾著名作家李敖控告刘泰英诽谤案,今天上午在台北地方法院开庭。李敖要求刘泰英赔偿3300万元。案件将于3月16日宣判。 台湾“总统”大选期间,李敖代表新党参选,而刘泰英担任国民党投资管理委员会委员。刘泰英当时在接受台湾某媒体访问时,大谈台中一中“同学”李敖,说“李敖年轻时就很会花钱,而且常乱追女孩子,李敖这一生最喜欢的是女人,最瞧不起也是女人”。李敖认为,刘泰英的说法已构成诽谤罪,向台北法院提出诉讼。 今天上午台北地方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两人均到庭陈述。刘泰英宣称他非常尊敬李敖,因为李敖的父亲是他的老师,而且是李父告诉他李敖很爱花钱买书,而爱追女人一段话则是李敖的前妻胡茵梦告诉他的。他绝对不是故意诽谤李敖。 对于刘泰英的狡辩,李敖则认为,刘泰英毫无诚意,说话内容不可信。刘泰英去年还曾再次向台湾媒体表示,说李敖告他诽谤目的是要钱。李敖指出,如果他真的胜诉,将要求民事赔偿3300万元。这笔钱将转赠给台湾的慈善团体。(陈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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