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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海怀仁堂——党和国家重要的议事场所;这里,数次成为中央领导同志学习法律知识的课堂。中央领导同志率先垂范听法制课,成为广大群众学法的极大推动力量,这成为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道新景观。 从1994年到现在,中共中央共举办了11次法制讲座,内容涉及法律问题的诸多方面:国际商贸法律制度与关贸总协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问题、“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科技进步与法制建设等。 江泽民总书记在第一次法律知识讲座开始前的讲话中指出,必须学会用法律来规范和引导市场经济的运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把市场运行纳入规范和法制的轨道。作为管理国家各项事务的各级领导都必须努力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1996年,江泽民在第三次法律知识讲座结束时指出,请专家学者进行讲课,是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学习的一种有效办法,这样的讲座以后要不定期地办下去。 中央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这对于全党和全国人民,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切实提高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起到了巨大的示范性作用。江泽民总书记在每一次法制讲座结束前都发表重要讲话,对全民普法,尤其是对党政领导干部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提出了明确要求。 资深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家福教授两次担任中央领导法制讲座的主讲人,他说:“领导同志听法制讲座,说明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本报记者宋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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