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两名有30年党龄的干部在金钱美女关前落马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1月06日09:20 检察日报
本报武汉11月5日电 (记者 晓亮 讯员 张萍)同样有着近30年党龄,却同样没能抵住金钱女色诱惑的湖北省武汉市电子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姜琦、武汉市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局石乔口分局原局长张细新,近日成了当地党员干部的反面教员。武汉市纪检、监察机关今天下午向当地新闻媒体通报:已给予姜琦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经济犯罪的有关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开除张细新党籍和公职,对其个人非法所得65万余元予以收缴。
经查,1994年底,江苏省常州市某贸易公司为感谢姜琦决定购买该公司生产设备的“关照”,送其人民币6万元;1994年12月至1995年10月,温州市某工程公司承接了“金达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商住楼桩基工程项目后,为尽快获得工程进度款,先后4次送给姜琦人民币5.8万元;在此前后,姜琦还收受了湖北省某建筑公司、武汉某房地产公司的贿赂款共8万元。其间,他还接受某银行职员余某所送礼金9000元。1994年至1996年,姜先后与两名妇女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并为两个情妇购买通讯工具、首饰和高档衣物,共花费近2万元;1996年10月,姜琦在武昌某洗浴中心两次嫖娼,先后付嫖资共1000元。
张细新在任石乔口规划分局局长期间,其单位私设“小金库”,截留应上交财政的收入共1200余万元,代收的有关费用共800余万元。1999年2月至今年2月期间,他先后收受某建筑工程项目投资人王某贿赂款2万元,接受某单位负责人雷某的礼金1万元,并采取不据实报销差旅费的手段,侵吞公款7000元。纪检、监察机关还查明,截至今年5月,张细新家庭总财产共计130余万元,其对其中56万余元财产均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从1996年底开始至今年6月,张多次与一名有夫之妇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
【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