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戈)在广东各地,你都可以见到来自五湖四海的外来
工。昨天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近几年广东每年为全国其他省、
市、自治区提供约1000万个就业岗位,为国家顺利实施扩大就业战略做
出了巨大贡献。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最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广东,平
均每4个从业人员中,就有一个是外来工。而国家劳动保障部和国家统计局
进行的一次抽样调查则显示, 1999年在广东的外省农村劳动力数量为1
047万,占了同期全国农村劳动力跨省就业总量的近五成。如果按同期在
广东就业的外来劳动力中农村和城镇的比例测算,1999年在广东就业的
外来劳动力数量为1346万。这几年,这个数字还在逐年增加。
大量的外来工不但填补了广东劳动力市场的空缺,为广东经济发展提供
了宝贵的人力资源,而且优化了广东的投资环境,促进了广东经济的快速发
展。据了解,近20年广东一直受到外资的青睐,经济获得持续快速的发展
,一个重要原因是劳动力价格具有比较优势,而大量年富力强的外省劳动力
可谓功不可没。
广东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为外来工输出地带去了数以千亿元计的劳务收入
,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据测算,最近10年,在
广东就业的外来工累计达8000万人次,以每个劳动力平均年带回劳务收
入3000元计算,为劳务输出地增加的收入为2411·7亿元。“输出
一人,脱贫一户”,“输出一批,带富一村”,已成为输出地的共识。外来
工在广东直接受到现代工业和城市文明的熏陶,不少人开阔了视野,学到了
本领,“既挣了票子,又换了脑子”,有的返乡后成为乡镇企业的骨干,有
的还成了企业家。
在加强对外来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上,广东省委、省政府历来非常重视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明确要求省人大尽快为流动就
业立法。最近几年,广东先后制定颁布实施了《广东省流动就业管理条例》
、《广东省职业介绍条例》、《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等一批法律、法规,
极大地维护了外来工的合法权益。省劳动部门还加强了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
,及时调解劳资纠纷,查处拖欠工资,打击非法职业中介,为外来工营造良
好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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