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
|
|
本报讯 近日,南京秦淮区红花法庭审结一起特殊的人身伤害赔偿案,防护不 力致使邻家四岁女童五根手指被绞肉机吞噬的市民梅某被判决赔偿4万余元。 去年10月28日,家住秦淮区丁家园23号的一名四岁女童到邻居梅某家玩耍。 梅某正在家用电动绞肉机绞乌饭叶,自顾自忙碌着,任女童自己玩耍。好动的女 童来到绞肉机旁,也抓起一把乌饭叶往绞肉机里送,不料左手卷进绞肉机里不能 取出,5根手指当场全部被绞断。当时孩子被急送医院救治,但失去的手指再也无 法复原,经法医鉴定为伤残7级。对于孩子的医疗等费用,梅某与孩子父母未能达 成一致意见,双方遂诉诸法律解决。秦淮区法院红花法庭审理认为,绞肉机对一 名幼童来说,具有危险性是显而易见的,但梅某缺乏足够的安全意识,疏忽大意 致使孩子左手伤残,应负主要责任。孩子的父母监护不力,放任其自由,对事件 的发生也应负一定责任,故作出以上判决。(士贵 繁燕 迪晨)
|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北京市电信公司营业局提供网络带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