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噪声污染严重 市区内禁止鸣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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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3月06日14:39 南方网
本报讯 (记者苟骅)按照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的要求,深圳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记者昨天从市交管部门获悉,深圳将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把禁鸣喇叭规定的管制范围由特区内扩大到特区外的宝安、龙岗两区,以加强对机动车辆噪声、尾气等交通污染的治理。
近年来,深圳市通过划定交通禁鸣喇叭区域、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炮竹等措施,对控制特区内环境噪声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随着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特区外城市建成区环境噪声污染日趋严重,特别是交通噪声污染已成为干扰人们生活的一大公害。为减少交通噪声污染,给特区外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城区逐步禁鸣喇叭的通知》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深圳今年将在宝安、龙岗实施机动车辆禁鸣喇叭规定。机动车驾驶员要自觉遵守禁鸣喇叭的规定,对违反禁鸣喇叭规定的驾驶员,市公安交管部门将按有关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予以处罚。使用特种车辆人员要自觉遵守警报器使用管理及禁鸣喇叭的规定,在非执行任务时,不鸣喇叭,不响警笛。
据介绍,今后深圳还将划定声环境功能区,依照城市不同功能地段实行分类管理。对暂不能搬迁的噪声源采取隔声减震措施;整治城市道路,完善城市交通系统,减轻交通噪声,道路两旁采用多种风格的建筑,避免噪声的反射振荡;加强城郊商业网点配套,疏散中心区过度密集的商业人流压力并采取一系列措施控制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噪声。(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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