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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细则 法制教育课必须成为一门必修课程 “尚妈妈”,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全国人大代表尚秀云。因为她在少年刑事案件审判实践中成功地贯彻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赢得了少年犯及其家长们的爱戴,“尚妈妈”的称呼不胫而走。 “尚妈妈”审理少年案件已有14个春秋,在她办理的680多个案件中判过600多个少年犯。其中绝大多数孩子都改过自新,有16人考上大学,2人考上了研究生。 “尚妈妈”每年参加全国人代会都要为保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提出议案和建议,今年也不例外,一个议案,加一个建议。 议案是:“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 尚代表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草案时,我曾被邀请列席会议。我当时一共提了十多条建议,后来被采纳了3条。其中最重要的是确立了“少年法庭”的法律地位,这是历史上的第一次。这个有中国特色的审判组织,寓教于审,走出了一条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的独特路子。 但是,实施几年,这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其一,就是法律的实施或者执法主体不明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执法主体是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全社会”和“有关部门”,说的是跟大家都有关系,其实“都管都不管”,有点“落了空”。 其二,罚则不足,即法律责任不够具体。 其三,这部法律的宣传教育做得不够深入。北京市海淀区妇联的一项调查表明,只有45%的家长知道有这部法律,不知道的竟占一半多。 这些问题都需要制定一个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来解决和调整。 尚代表提出的建议是:进一步加强家庭和学校的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 尚代表说,2000年北京市判处的未成年人罪犯数量比1999年下降了14.5%,看来,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精神得到了贯彻,相关工作加强的力度较大。 但是,从案由、犯罪情节等项来看,去年未成年人犯罪以暴力型犯罪为主,抢劫罪由前年的第四位一跃上升到第一位。去年下半年的统计数字显示,抢劫罪竟占全部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50%!表现在,校园暴力现象严重,伤害案件增多,未成年人学生往往因一件小事就大动干戈,伤亡时有发生。犯罪以共同犯罪为主,少则二三人,多则十几人,多是职业中学、技校学生所为。 发生这样的“突变”不是偶然的。这些孩子的道德水准低,品行差,法制观念更是一片空白。这与学校和家庭的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跟不上有密切关系。许多学校没有常设法制课,只是每个学期象征性地举办几次全校性的法制讲座,多是请当地的民警来讲讲案例,法律知识讲得很少,更谈不上结合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效果可想而知。有的地方倒是顺应形势,设立了“法制副校长”,可是往往走了“形式”,成了摆设,徒有其名。 尚代表特别强调,依法治国都写进宪法了,未成年人上法制课也应该写进法律,并加以约束,“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嘛。如果我们再不重视,那么就不会培养出更多的合格的接班人。这个问题不得不狠敲警钟了。(本报北京3月6日讯)(本报记者 侯召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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