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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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3月09日11:38 南方网
本报讯 (记者郑君)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广东本月将落实国务院有关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决定,人均调资幅度达100元,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也将得到增加。
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有关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机关行政人员基础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30元,级别工资标准由十五级至一级每人每月85元至720元提高到115元至1166元(详见左表)。同时,适当调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标准;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事业单位从今年起执行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规定,发放对象为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奖金标准为当年12月份本人的基本工资,下一年1月份兑现。
机关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工资待遇也相应提高(标准详见右表)。
机关事业单位2000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其中,离休人员按同职务同条件在职人员的增资额增加离休费;每人每月增加数额不足100元的,按100元增加。退休人员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人员,省(部)级及以上职务270元、厅(局)级180元、处级130元、科级100元、科员及办事员8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18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13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100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80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100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80元。依照国家规定退职的人员,按每人每月70元增加退职生活费。(图表略见报纸)机关新人试用期工资标准初中毕业生360元/月高中、中专毕业生375元/月大学专科毕业生395元/月大学本科毕业生415元/月获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435元/月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465元/月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515元/月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南方日报)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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