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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海口三月十日电(记者莫成雄)《海口市法律援助办法》、《海口市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两项法律法规九 日颁布,将于今年四月一日起施行。前者将援助那些没钱打官司的“弱势群体”,健全司法人权保障机制,保证公民享受平等 公正的法律保护;后者将维护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其壮大规模,增强实力,健康发展。 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先裕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随着海口市改革的深化,市场经济的发展,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 域出现了许多需要法律援助的“弱势群体”。中央及海南省至今仍没有制定一部法律援助法规,不少“弱势群体”被限制于援 助范围之外。《海口市法律援助办法》的出台,将健全海口市司法人权保障机制,保证公民享受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 王先裕说,目前,海口市私营企业已有二万七千多户,从业人员八万八千多人,注册资金三十三亿八千多万元人民币 ,私营经济已经成为海口市经济的一支生力军。但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现象屡有发生,如向企业乱罚款、乱收费、乱 摊派、乱要赞助等问题屡禁不止;有些单位滥用职权,以非法拘禁等手段侵犯私营企业经营者的人身权,或以非法查封、扣押 、冻结、没收等手段侵犯私营企业的合法财产权;私营企业在经营活动和社会待遇等方面还不能完全做到享有与国有、集体企 业同等的待遇等。这些因素,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海口市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海口市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将维护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其壮大规模,健康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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