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绿委会要求不植树者缴纳绿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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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3月12日14:29 南方网
本报讯 (记者苟骅)连日来,居住在深圳的市民和学校师生都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草坪和树木全部领养活动。为了进一步做好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根据广东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市绿委会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义务植树的单位和个人,可向市绿委办提出书面申请,缴纳绿化费。
通知指出,凡在深圳生活、工作的适龄公民(包括驻深工作人员,含合同工和临时工)都有履行全民植树的义务,每人义务种树3—5棵。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驻深单位自行履行植树义务的,应按在编或注册人数,于3月15日至4月底前到市绿委办联系植树地段;参加义务植树的单位,务必在6月底前完成植树任务,下半年进行一次抚育,提高造林存活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义务植树,自愿以缴纳绿化费的形式履行植树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可向市绿委办提出书面申请,缴纳绿化费。不履行义务植树任务的单位,市绿委会将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人责任,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绿化管理线 美化我家园
驻深公安边防七支队官兵在管理线上植树,以实际行动迎接“植树节”的到来。从3月9日起,全支队3000余名官兵就全体出动,在东起盐田梅沙背仔角,西至南山区南头安乐村百多公里的特区管理线上,进行为期一周的以“绿化管理线,美化我家园”为主题的植树活动。
本报记者 沈永淳 通讯员彭凯 聂忠维报道(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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