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宝三:加强工作促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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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3月12日16:24 云南日报
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宝三在云南代表团分组审议李鹏委员长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指出,人大工作要适应新世纪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省进程,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张宝三说,过去的一年,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根据李鹏委员长报告的要求,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一是为适应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发展特色经济的需要,加强资源环境保护、管理、开发利用和科学普及方面的立法;同时,对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已制定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应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作相应的修改;立法工作应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努力提高立法质量。二是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首先要把监督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的执行放在重要位置,围绕云南建设“三大目标”,有重点地加大监督力度,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监督要有实效,从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迈出新的步伐,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强对常委会任命人员的述职评议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评议,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工作责任心。三是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加强对乡镇县州市换届工作的指导。认真听取和办理人大代表的批评、建议,组织好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和评议活动;换届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顺利完成换届选举任务。
张宝三在谈到人大加强自身建设时强调,必须加强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提高政治素质。同时,要加强经济社会、法律及文化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素质。要树立良好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提高处理各方面问题的能力,力求使人大干部做到懂行、会干。(普开荣)(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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