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
|
|
日前,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案件,起因是因为某女痴迷“法轮功”,其丈夫忍无可忍,愤而起诉要求离婚。 该女于1998年下半年接触“法轮功”后,即被李洪志所谓的“学说”所迷惑,且越陷越深,继而发展到抛夫弃子,赶赴北京天安门广场“护法”,因而受到有关机关的处罚。但该女事后仍不思悔改,严重影响了家庭关系和夫妻感情。其丈夫在百般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无奈于2001年2月6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该女离婚。 法院立案后,针对该案的特殊性,及时找到被告送达了有关诉讼文书,并数次找她谈心,向其宣传李洪志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和“法轮功”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邪教本质,同时找其丈夫,说服他耐心引导妻子放弃邪教,以亲情和爱情唤醒她的理智。经多方做思想工作和自身的激烈思想斗争以及发生在北京的两次“法轮功”痴迷者自焚事件,使得该女终于幡然悔悟,于2月18日向其丈夫立下保证书,保证彻底与“法轮功”决裂。 2月20日,该女的丈夫高高兴兴地到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法院依法裁定准予其撤回起诉。(王今)
|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