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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乐清市教育系统试行“三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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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3月13日15:52 浙江日报
本报讯 乐清市职业中专新一任领导班子日前走马上任,其成员的平均年龄不到35岁,其中5位原来是普通老师。这一变化使学生们直接感觉到学校比以前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了。这是乐清市开展“校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结构工资制”为内容的教育“三制”改革,给试点学校带来的新景象。
从去年底开始,乐清市着手实施教育“三制”改革,根据教育法律、法规,结合乐清实际,出台了《乐清市教育系统“三制”改革方案实施细则(试行)》。细则规定,校长由任免机关或其委托的主管部门聘任并签订聘用合同。新任校长经岗位培训持证上岗,任期一届3年,其业绩由上级党政领导部门和市教育部门共同考核,评估结果与年度目标考核奖金挂钩。教师实行双向选择聘任制,校长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在市教育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内聘任教职工,实行一年一聘制,校长有不聘权,教师有拒聘权。教职工实行结构工资制,即工资分固定工资和活动工资两部分。活动工资按照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原则,由学校制订方案并组织实施。未聘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分为试聘、待聘、落聘三类,试聘和待聘人员结构工资的固定部分照发,活动部分发60%和40%,落聘人员作辞退处理,其人事关系转入市人才交流中心。
为了在全市中小学中稳妥推进“三制”改革,该市先确定3所市属学校和2个乡镇开展试点。目前,全市5个“三制”改革试点单位进展顺利,下个学期,将在全市31个乡镇240多所学校全面铺开“三制”改革。市新闻信息科 南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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