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代表团审议“两院”报告时提出:没有监督就是支持腐败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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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3月13日16:26 华商报
昨天,出席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陕西代表团继续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时,对“两院”的工作提出了许多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巩德顺代表认为,“两院”应在队伍建设上下大力气,治理司法队伍中的腐败现象,加强错案追究工作力度。基层法院在经济案件的操作过程中,还要注意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并要考虑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高存德代表认为,“两院”报告这一次头一回都用到了“害群之马”这个词,说明“两院”对自己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这是“两院”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好现象。
雷仁义代表提出了五点建议:第一,希望把普法教育作为提高群众法律意识的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好。在基层不光是部分群众不懂法,许多干部也不懂法。第二,应该认真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执法人员不懂法,必然导致执法的混乱。第三,要注重抓好基层法院的工作。现在大多数冤假错案和腐败事件来自基层,应该在基层“两院”各方面的管理约束上下大功夫,保证把基层“两院”的工作错误减少到最低水平。第四,要强化监督机制,确实保证公正司法。“两院”工作没有监督就是对所有腐败现象和其他犯罪的支持。最后,他呼吁,要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和其他犯罪。(特约记者高晓丽 提供资料 本报记者 心武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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