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两涉嫌故意杀人案犯因证据不足被判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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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3月14日07:37 江淮晨报
晨报讯 3月13日上午,安徽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嫌故意杀人案,以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为由,一审宣判被告人赵家斌、陈学英无罪,并当庭释放。此案成为该院自新刑诉法实施后首例涉嫌杀人案的无罪判决。
现年37岁的赵家斌是固镇县仲兴乡中陈村村民,年近33岁的陈学英是赵家斌之弟赵家长之妻。公诉机关以两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赵家斌与陈学英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致使赵家长和陈学英、赵家斌之间关系恶化。1999年7月2日,陈学英写信给赵家斌,让其干掉赵家长。当晚3人发生争吵并厮打。7月24日凌晨2时许,3人于中陈村东湖再次发生争吵厮打,赵家斌持尖刀向赵家长上腹部、左肋部下各刺一刀,后赵家斌、陈学英又将赵家长投入机井中溺水死亡。庭审中,二被告人对指控有不正当关系及与赵家长关系恶化予以供认,但否认预谋杀害赵家长及将其刺伤、投入机井中,并辩称赵家长系自伤后跳井身亡。
经庭审查证,法院认为指控二被告人预谋共同杀害赵家长的证据不足。二被告人对起诉事实始终否认。公诉机关当庭所举的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均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支持起诉的事实,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 (邓福民罗传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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