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乐购、百安居超市被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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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3月14日11:02 新闻晨报
本报讯 价格促销是企业正常的经营行为,但不得误导消费者。“乐购”龙华店绝大多数商品“促销价”不标“原价”,百安居建材超市以“所售商品不高于市场价”作“价格保证”。昨天,这两家大卖场被市物价检查所责令限期整改。
根据举报,物价执法人员昨天上午来到乐购生活购物中心龙华店,只见大卖场内几乎每个商品都标有醒目的“促销价”。有种葡萄柚“促销价”为每500克4.80元,问正在选购的居民:“优惠在哪里?”他们摇摇头,再问营业员,回说:“这是让利。”“怎么证明让利?”营业员茫然了。执法人员严肃指出,让利促销要标明原价,否则就涉嫌误导消费。据现场观察,“乐购”九成以上促销商品都没标“原价”,负责人表示马上整改。
去年,物价检查部门曾对百安居建材超市“所售商品不高于市场最低价”的违法促销行为处罚过,但昨天该大卖场门口两块广告牌上仅抹去了“最低”两字。再看其所谓的“价格保证”承诺更是煞费心机:“顾客在本商场购物后,若发现同类商家所售相同商品的明码标价低于本商场,经确认后,将获得差价退还”,但享受“差价退还”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本商场周边5公里范围内的同类商家”、而同类商家“仅指自营超市或仓储店(不含邮购、网上购物及批发)”等。显然,消费者要获得这个优惠,先得在“5公里范围内”进行一番摸底调查,否则休想碰这个运气,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必须整改。(记者诸达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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