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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河南省濮阳市建国以来最大的一起绑架人质、非法拘禁案判决,12名被告人均受到应有的惩罚,其中主犯桑俊生、杨保良、付春来、张进岭犯绑架罪、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四年、十四年、十一年。 1994年5月,河南省南乐县元村镇人桑俊生、付春来、杨保良、张进岭为图暴利,经商定后在元村镇附近网罗了十余名“同党”,组建了一家“讨债公司”,并以替债权人要债为名,北上吉林、南下湖南、西窜山西、东至山东等7省2市,绑架人质,非法拘禁他人,且携带钢珠枪、单管猎枪和匕首等工具,以绑架、非法拘禁儿童、少年为主。这12人持续5年作案,为债权人讨回债物不到80万元,敲诈勒索债权人、债务人钱财却达27.79万元,严重侵犯了他人人身和财产权利,造成了特别恶劣的影响。 “讨债公司”组建史 这家“讨债公司”组建于1994年,主要发起人是河南省南乐县元村镇人桑俊生,其次是元村镇人付春来、杨保良、张进岭。 桑俊生为啥要与人联手组建讨债公司呢?因为桑俊生首先尝到了甜头: 1994年3月的一天,南乐县康力饲料厂的贾振民急匆匆地找到好友桑俊生,请他去绑架与自己有合同纠纷的赵培民,许诺付其绑架费高达30%。大约三天后,桑俊生和其他三人“成功”地完成“任务”。5天后,对方交款1.95万元,才将人质换回,桑俊生最后分得绑架费3000元。 桑俊生虽然是文盲,但“野心”大,早就想选一条“自己称霸,别人听话”的路子,苦于没有选好,才经常与一些不务正业之徒在一起吃喝玩赌。也就是这桩事件,才最终促使他选择了组建讨债公司“发家致富”的路子。 桑俊生与付春来、杨保良搭伙,还经过了一番“挑选”,这是因为付春来、杨保良与他的家境极相似。这三人均有亲生兄弟三四个,亲侄子也有几个长大成人。正如张进岭所说:“你们‘三大家族’是咱们公司的‘老天爷’,只要把人质绑到南乐,他们绝不敢轻举妄动。”桑俊生为何与张进岭搭伙,这是因为张进岭是一位“智多星”,鬼点子多,可以发挥“参谋长”、“秘书长”的作用。1994年5月1日,4人一拍即合,从此更加形影不离,没多久,他们很快又网罗了10名劣迹斑斑的不法分子,组建成了一家讨债公司,人数最多时达到38人。 可以说这四人是名副其实的“黄金搭档”,在整个犯罪的过程中他们并没有“一步到位”——直接绑架人质牟取暴利,而是有组织、精密谋、巧安排地实施了三大“战略”: 1994年5月至1995年7月,全是上门讨债;1995年7月至1997年8月,主要是非法拘禁他人;1997年8月至1999年10月,全部是采取绑架人质的手段,敲诈勒索钱财。 替人讨债拘禁忙 1995年,全国兴起了讨债公司热。桑俊生这家组建于1994年,早就以穿着上写“讨债”白色大字的黄色马甲,手持绘有“讨债”白字的红色三角旗,敲锣打鼓,大声吆喝上门讨债的公司,这时已是一家称霸一方、讨债有术、轰动豫、鲁、冀三省的人数达30余人的大公司,慕名前来请他们讨债的人络绎不绝。 1995年7月,为继续稳坐“霸主”地位,他们走出了一步险棋:非法拘禁他人。 公司成员曾几次到河北省巨鹿县,向欠濮阳市王海建货款2万元的马印朝讨债,但前后“折腾”几次,却没有要回分文。1995年12月28日,经密谋策划,桑俊生决定带杨保良、王俊志再去巨鹿县。可王俊志却说:“这违法,我不去!”桑俊生随即破口大骂,杨保良则对其拳打脚踢,直至王俊志同意去。几人在巨鹿蹲点两天,将放学回家的马印朝之子马勇拘禁至南乐县,并狮子大开口索要8万元。6天后,经讨价还价,对方交款3万余元,人质被放回,公司获得拘禁费1.5万元。 1996年,他们“更上一层楼”,持续非法拘禁他人竟达4起,牟取暴利3.9万元,而且次次成功,可谓创下了全国讨债公司非法拘禁他人的新记录: 山西省阳泉市人赵凤斌,欠南乐县人刘善军、暴新岭货款1.5万元。1996年4月,气急之下的刘、暴二人请桑俊生帮忙。桑俊生第二天便率领4人将赵凤斌之母拘禁在一间黑屋里。4天后,对方的欠款如数交回,人质被放,桑俊生他们共拿到6000元。 山东省乐陵市粮食局下属公司的刘自盈,欠南乐县人李铁山1.8万元货款。桑俊生帮忙,将刘自盈手下一姓刘的职工拘禁至元村镇,关押15天索要现金2万元。人质放回后,桑俊生等4人得拘禁费9000元。 1996年7月,他们又跑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将欠濮阳市人陈志超面粉款的张元亮拘禁在南乐县21天,对方交款2.1万元“赎回”人质,讨债公司得赃款2万元。 1996年12月14日,在北京市丰台区,他们将与南乐县人李波有债务纠纷的田保林8岁的儿子拘禁至南乐县,关押长达13天,才被公安机关解救出来。虽分文未讨回,但桑俊生、付春来等人以要看守费、拘禁费为由,向李波勒索4000元。 1997年,濮阳市开展了“打黑除恶”活动,但他们还是公然非法拘禁他人3起: 2月13日,桑俊生率领2名干将驾车前往辽宁省大连市,将欠南乐县人杨德全货款的孙德富拘禁到南乐县。大约过了8天,孙德富乘机逃脱,但桑俊生等人也强迫杨德全付拘禁费4000元。 5月6日,桑俊生、杨保良伙同其他2名同党窜至吉林省铁岭市,将欠南乐县一面粉厂货款的杨允山拘禁到南乐县关押20天,对方交款4万元,人质才被放回,桑俊生等得拘禁费6000元。 8月27日凌晨,桑俊生、付春来、杨保良、张进岭指令6名党徒到山西省古交市,将与濮阳市人谢新泽有债务纠纷的王和平拘禁至南乐县。大约8天后,人质被公安机关解救。 全副武装绑架狂 1997年8月至1999年10月,这家讨债公司有组织、有策划地以绑架人质的手段,敲诈勒索钱财30万余元,疯狂绑架人质17起,行为极其猖狂。 1998年8月14日晨,河南省安阳县鲁村村民韩瑞强的岳母张秀德、妻子李瑞丽、女儿韩雪(6岁)、内侄女李亚惠(10岁)突然全没了踪影。原来是韩瑞强之父韩五林欠河南安阳市人张树学焦炭款20万元引起的。 1998年8月10日,张树学慕名请远近闻名的讨债公司讨回欠款。13日,桑俊生、付春来便带领4名恶徒,乘2辆面包车,携带钢珠枪、单管猎枪、电警棍飞驰安阳,闯进韩瑞强家,将上述4人强行绑架到南乐关押。两日后,韩五林接到了张树学电话才明白真相。桑俊生等人张口就要90万元。经再三协商,22天后对方交款25万元,才将人质放回。桑俊生等人拿绑架费6万元。 这伙人还把目光盯在了孩子身上,把疯狂绑架别人的孩子当做赚钱的“聚宝盆”。 1998年1月20日凌晨2时许,桑俊生亲自带领4人,驾车潜进河南省林州市合涧镇马军池村,手持凶器,以向李海增索要欠款为名,将其子李子良麻醉后强制带到南乐县关押。李海增因家中确实没钱,苦于没有别的办法,才向南乐县警方报了案。第二天,在与李海增打电话联系时,2名绑匪被公安机关抓获,李子良才被解救出来。 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人杨雪保,欠南乐县人杨付成药款87万元。这家公司上门讨债,拘禁杨雪保20天,仍是一分未得。1998年5月25日夜,桑俊生、张进岭带领2名强将开车至武陟县,手持钢珠枪、警棍和刀子冲进杨雪保家里,将只有9岁的杨雪保之子杨勇绑架至南乐县,并索要现金高达147万元。杨雪保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秘密向河南省公安厅报警,其子杨勇同年9月1日被公安机关解救。 1999年10月,经人们不断举报,讨债公司恶劣的行径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他们均作出批示,要求快速侦破此案。 在6个月的时间里,讨债公司的成员四处逃窜,纷纷转移赃款赃物。但在濮阳市警方的总体部署下,这一团伙中的大多数成员终被擒获,这个在当地祸害一方的“讨债公司”宣告覆灭。(本报通讯员 郭秋成 魏学龙 黄广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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