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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又到“3.15”,按说应该大谈如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是,但联想到近年来民航频繁遭遇的由少数旅客上演的“全武行”,以及去年全国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资华筠委员“要加强对空运旅客的文明教育,合理保护空中服务人员”的提案,笔者感到消费者的权益应该通过合法手段给予保障,至于打着“3.15”的幌子而无理取闹的行为,因有堕入“公害”的嫌疑而应依法惩治。 资华筠委员曾在提案中指出,部分旅客缺乏乘坐飞机的常识和文明习惯,如不按秩序登机、夜航中大声喧哗、遇到误机任意向空中服务人员迁怒、撒气等等,这些行为不仅影响了空中旅行的良好环境,也影响了空乘人员的正常服务,且在外宾面前损坏国人形象。毋庸讳言,资华筠委员罗列出的上述现象,近年在一些旅客身上不但成了家常便饭,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今年大年初二,合肥机场因大雪关闭,民航方面虽然一面妥善安排了旅客食宿,一面全力以赴清除积雪,但仍有部分旅客肆意围追、谩骂民航工作人员,破坏候机厅内的公共设施,严重影响了机场正常的营运。据资料显示,仅去年以来,国内大到北京首都机场、上海虹桥机场、广州白云机场,小到合肥骆岗机场、兰州中川机场,都曾因航班不正常在候机楼内发生过旅客谩骂、殴打民航工作人员和打砸机场设施的事件。去年4月23日凌晨,由于广州雷雨造成航班大面积延误,民航中南空管中心飞行报告室甚至遭到旅客冲击而瘫痪,险些导致白云机场关闭和影响中南六省航班安全。 其实,旅客作为消费者,其“上帝”的地位在民航体现的应该是相当充分的,一旦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或者怀疑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完全可以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讨到“说法”。采取过激行动不但不理智也是违法的。可以想象,如果类似行为发生在民航之外的地方,肇事者一般都会受到法律的惩处,但目前在部分旅客中似乎形成了一种习惯,只为航班不正常就可以尽情发泄而不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事实上也是如此。民航方面往往为了息事宁人,对此种情况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极少,这恐怕也是部分旅客有恃无恐的根本原因。 旅客是“上帝”,但“上帝”们也没有违法的权利;同时,对个别“害群之马”,民航也应挺起腰杆依法捍卫自己的权利。因为法律本身就是公正的,不存在谁卑谁贵的问题。否则,此风不刹,不但使大多数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也会败坏社会风气。(张剑) 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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