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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3月16日,首批“三项教育”分离民警素质培训班结束,155名分离培训民警将重返工作岗位试岗。 首批“三项教育”中,有155名分离民警在警、干校进行了近二个月的素质培训。通过培训,学员在政治理论、法律知识、业务素质等方面有了进一步的提高,纪律作风得到进一步加强,经考核、考试,取得了试岗资格。 根据《哈尔滨市公安机关“三项教育”离岗培训人员试岗暂行办法》的规定,试岗工作由县、处级公安机关组织实施,试岗人员原则上回原岗位试岗,时间为6个月。不宜回原岗位试岗的,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根据具体情况指定试岗岗位。科所队领导对试岗民警要进行写实,政工部门对试岗的科所队长要进行写实,写实每月一次。试岗结束后,试岗人员要提出正式上岗申请,试岗单位要在对试岗人员进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做出实事求是的鉴定,并提出能否正式上岗意见。试岗人员在试岗期间态度端正,素质有明显提高,能够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和指标,内部测评称职以上票达到60%的,以聘任(用)的方式正式安排上岗,上岗人与用人单位或部门要签订聘任(用)手续。离岗培训的现职科级干部,在培训期间,一般不得免去现职,培训合格后,原则上回原岗位试岗。试岗不合格人员,符合辞退条件的坚决予以辞退;不符合辞退条件的,依据本人表现情况,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试岗不合格人员中,担任领导职务的要免去现职。试岗人员被县(市)公安局确定为辞退对象的,除正常履行审批程序外,要及时上报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处备案。 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丰国忠在结业式上要求全体学员,在试岗中,要以平和的心态对待领导、对待周围的同志、对待工作及亲友,要把握机遇,放开手脚,大胆地开展工作,要用自己扎实的工作业绩赢得领导和同志们的理解和尊重。(袁庆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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