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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欠费”纠纷引出一个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3月19日16:27 当代生活报

  3月18日早上,家住南宁市城中城小区的杨继华先生向本报反映,由于该小区物业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因而他拒交物业管理费,他搬家时,装满家当的搬家车被小区的保安设卡拦住。

  记者接到报料后,迅速赶到城中城小区采访。据准备搬家的杨先生介绍,他认为小区物业部违反有关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取费用,在没有告知业主的情况下,以“综合服务费”为名,每月收取每户3元的费用,从去年3月开始他就拒交物业管理费。

  对于拦住杨继华的搬家车一事,南宁市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城中城小区物业部主任韦春龙无奈地说,这是没办法的办法,住户欠物业管理费,一旦搬走之后,物业管理处去问谁要?所以,只好将搬家车挡在小区内,等住户交清所拖欠的费用后再放行。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唇枪舌战”后,终达成一致,由杨继华先交有争议的330元物业管理费给物业管理处,然后双方订协议书,约定本周三下午一起到南宁市消费协会等部门协商解决此事。若有关部门认定物业管理处的收费有问题,物业管理处则将不该收的部分物业管理费退还给杨继华。

  住户由于欠交物业管理费,搬家时物业管理处能够阻拦吗?兴中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叶勇认为,住户拖欠物业管理费与搬家完全是两码事。小区保安阻拦住户搬家是不对的,住户不交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处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来解决,由具有执行权力的部门强制住户交纳物业管理费。有关业内人士认为,住户不交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处可以不收其水电费,然后对其停水停电。(蓝永前 吴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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