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3月19日电 (周东棣 胡金铭)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局长王金红因挪用公款61.4万元去赌博,近日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从1998年5月到9月,王金红利用职务之便,以考察、出差、购置材料等为由,采取写借条的方式,先后挪用公款人民币61.4万元。1998年6月1日晚,王金红参与赌博被大理市公安局紫云派出所民警现场抓获,没收赌资1万元,并处罚款3000元。最终他不但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还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