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记者从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我省三个地市的检察机关日前成功追诉、抗诉了一批刑事案件,使一些重罪轻处的案件得到纠正,犯罪嫌疑人得到了应有的惩处。
奸淫幼女竟不起诉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复查查明:1999年4月5日,罪犯汤奇在西安市摆摊算卦时,结识一名 初中女学生。汤奇以给零用钱、请吃饭等引诱手段,将该女学生带回家中奸淫。案发时,该学生不满14周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复查认为,汤奇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决定撤销高陵县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后高陵县人民法院以奸淫幼女罪判处汤奇有期徒刑4年。
致人重伤却不批捕
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复查查明:1999年8月30日深夜,无业人员吴天恩、荆宝刚、杜全福等翻门进入金华山硫磺厂,偷盗看门护场的狗。该厂门卫辛保林和在此暂住的赵学智、杨战强被惊醒后上前制止时,遭到三人的殴打。后经法医鉴定,赵学智被打成重伤,杨战强被打成轻伤。铜川市印台区检察院却作出对吴天恩、荆宝刚、杜全福三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铜川市检察院依法对这两个决定予以撤销。印台区检察院公诉后,印台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吴天恩、荆宝刚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杜全福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0元。三被告共赔偿赵学智经济损失6652.07元,赔偿杨战强1401.80元。
故意杀人才判15年
1999年元月7日傍晚,镇安人王立成外出回家发现,同村村民夏义金在王家胡闹,便生杀人恶念。王立成采取拳打脚踢,扁担抽、开水烫、冷水浇的手段,致夏当即死亡。镇安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立成有期徒刑15年。省检察院商洛分院复查认为,王立成杀人故意性明显,且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并毁证灭迹,应以故意杀人罪予以严惩,认为镇安法院适用法律不当,量刑过轻,经向商洛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商洛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立成无期徒刑。本报记者周秦通讯员陆剑曲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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