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浪费粗放利用亟待解决
本报北京3月19日讯(记者郄建荣)矿产资源法已颁布15年了,全国人大环资委与国土资源部以及中国矿业联合会今天共同举办了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在会上指出,该法的实施结束了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无法可依的历史,但是资源粗放利用和浪费资源的现象亟待改变。
蒋正华说,1986年3月19日颁布的矿产资源法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矿业的发展,矿业秩序基本好转,保护矿产资源的意识得到增强,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建立,探矿权、采矿权基本实现了有偿取得和可依法转让,矿业对外开放力度逐步加大。蒋正华认为,矿产资源法实施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矿产资源管理的宏观调控机制尚未建立,资源管理方式还没有实现根本好转。二是矿产资源保护力度不够,与中央提出的严而又严、紧而又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矿业权市场不健全,运行规划不完善等。
蒋正华提出,要从强国富民安天下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的重要性,改变目前粗放利用和浪费矿产资源的状况。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蒋正华说,目前矿产资源法律体系仍不够完善,矿产资源的开发和保护所涉及的一些方面还缺乏法律保障,如矿产资源规划还缺少应有的法律地位,地质环境的保护还缺少法律保障,矿产资源法对矿产资源的保护力度还不够等。蒋正华提出应为修改矿产资源法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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