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武汉3月20日消息:武汉市去年十三件错案获国家赔偿。
依据《国家赔偿法》,去年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共受理“民告官”国家赔偿案件24件,其中13件获得 国家赔偿,总赔偿金额达七十三点一万元。获赔的十三件错案大多为刑事赔偿案,主要表现为错误拘留、错误扣押、错误查封 、错误执行等。
据了解,去年市中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接待有关国家赔偿的来信来访一百五十人次,与上年的七十余人次相比成倍增 长,决定赔偿金额也比上年的四十六万元有大幅增长。
长江日报报道,有关人士认为,要求国家赔偿的案件明显上升,一方面表明公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增强, 中国的民主法治进程在推进;同时也对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