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泳涛 晓晨)在“扫黄打非”声潮一浪高过一浪之时,非法出版物并没有像过街老鼠那样人人喊打,记者连日来在西安街头和小巷中暗访时,发现外地涌进西安市场的盗用刊号或无刊号的多种宣扬色情凶杀的小报还在公开销售。
记者见到正在一些小摊上销售的《西北开发报》上既无主办单位又无办报地址、出版时间、通讯电话,在一张标着副刊第278期上,以特大字号刊着“少女当众脱下裤子”、“路边停车吃饭小姐勾你上床”等色情味极浓的文章。而以刊发纪实性的法制案例为主的《城市周刊》(社址太原市康乐新街 4号)的8版上,以特大幅裸体照片插在某篇文中,而这张报纸既无出版时间,又盗用了期刊刊号。在《安徽科技报》(有刊号无出版日期)侦破实录版里面,整版刊登的“名医畸变摧花手”的文章中,竟宣扬了强奸犯。还有盗用《辽西商报》刊号(锦州出版社出版),伪称《兴安晚报》的小报既不明出版地,也无出版日期,在其版面大量刊载与性有关的文章。据记者暗访中了解到,这些有问题的小报大部分是来自东七路等处的报刊批发点。记者在这些批发点看到这类以打着法制宣传,却刊登宣扬色情凶杀的小报一摞一摞地摆放在门面内公开销售,络绎不绝的报贩以每张4毛的价钱买进,再以8毛的价钱零售。
在省新闻出版局出版物发行管理处,一工作人员明确指出,陕西省没有批《西北开发报》,属非法出版物,《城市周刊》、《兴安晚报》属盗用刊号。《安徽科技报》、《桦甸日报》、《青海石油报》等报所刊内容与办报宗旨不符,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将对此问题进一步调查,查清之后将严格按照中央“扫黄打非”政策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