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0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八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二00一年三月十五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二00一年三月十五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