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振)本报昨日报道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登封支公司和登封市体育委员会联合下发文件,要求登封市的各武术馆校学生在登封市人寿保险公司统一办理学生平安保险一事后,在读者中引起了不小反响,他们想知道这种行为对不对。
据省教委基础教育处一位姓刘的科长说,对于像武术馆校这一类的学校,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教委只负责在义务教育阶段,保证学校按要求开设义务教育课程,保证学生 完成义务教育,至于学校的其他业务管理则是由体委具体负责。而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的魏来周主任告诉记者说,登封市体委下发的这个文件他不知道,所以不好贸然下结论这种做法是对是错。但是根据《保险法》,这种做法显然有些不妥。但考虑到登封市各个武术学校的特殊情况,以及他们联合下文的目的和意义,他说这种做法的初衷是好的。
记者随后采访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郑州特派员办事处周曙光先生,据他说,以前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保险业务的时候,曾处理过保险公司和政府职能部门合作强迫别人买保险的类似事件。根据这个文件可以看出,下发文件者有强制学生买保险的意识,这与《保险法》的自愿原则不符。按照《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任何保险公司都不允许如法炮制。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营管部的负责人昨天上午来到本报,认为登封市体委选择和“人保”合作的原因,可能是登封市目前还没有别的保险公司正规的分支机构,如果文件让人产生了“强制”的意味,也和“中国人寿”无关。(城市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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