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0日讯(记者郄建荣)审计署日前出台了《审计机关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建立健全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开展审计质量检查,严肃追究审计人员因违法失职和不廉洁行为造成的风险与责任。
审计署在办法中提出了一些治本措施,包括完善审计复核和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对应做出处理处罚决定的重大审计事项,一律由复核机构复核后,交审计业务会议集体审计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