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生郭晓婧)如何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针对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召开专家座谈会,研讨如何强化检察职能,保护国有资产。
国有资产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全国人民长期积累的共同财富。但因种种原因,目前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比较严重。
就如何强化检察职能保护国有资产的问题,专家们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许多意见:其一,通过加大打击犯罪的力度,检察机关来加大保护国有资产的力度,打击犯罪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是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保护国有资产的重要手段;提起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也是保护国有资产的重要途径。其二,通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保护国有资产。比如:依法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保护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法支持起诉,保护国有资产。这在实践中主要有两种形式,可以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要求直接受到损害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与国有资产管理局配合,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国资局提起诉讼。另外,也可探索对侵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政违法行为提起民事、行政诉讼,积极推进立法。其三,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防止侵害国有资产行为的产生。积极开展立法研究,把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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