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靳元太刊记者余勇)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号称“川东汽车王”的四川华川汽车厂原党委书记、厂长郝光林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没收受贿款9万元。
法院查明:1993年2月,该厂成立技改工程指挥部,郝兼任指挥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工程承包人贿赂9万元人民币。1995年12月,原达川市蜀东塑胶股份公司被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