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开庭审理了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两名被告 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2万元。
被告人吕顺凯、顾如明原分别是江苏正昌集团和江苏牧羊集团职工。1998年 两人相识后,吕顺凯提出让顾如明提供牧羊集团的信息,付给他一定的“信息费” 。1999年初,吕顺凯向顾如明提出需要牧羊集团从英国一家公司引进的图纸,顾 遂于1999年1月26日上午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