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方舟)日前,西安市公安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市政工程管理局联合发布通告,要求在城六区范围内取缔街头流动售报售物。该通告指出,近年来,西安市街头穿梭的流动售报、售物,以城市道路和人行道为经营场所,不仅极大地干扰了交通秩序,造成不安全隐患,而且已成为影响城市形象和文明建设的突出问题,中外游客、广大市民对此反映强烈。
经西安市政府同意,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在西安市城六区范围内所有道路上流动售报、售物;原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占道报刊发行点和流动售报证件一律废止;省、市有关报社发行部门在3月25日前,自行取缔在城六区一、二类干道和各十字路口的流动售报,3月31日前,取缔其他各类道路上的流动售报;从4月1日起,西安市交警、市容、市政监察等部门联合执法,对仍在城市道路上流动售报、售物的将依法予以取缔,对不服从管理和处罚的流动报贩交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