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秦)记者昨日从省人民检察院获悉,从3月起至6月底,我省检察机关将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清理纠正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专项检查活动。
超期羁押不仅严重侵犯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及其正确实施。据统计,全省1998年以来累计清理出各类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4878人,各级检察机关依法提出纠正意见5200人(次),已纠正4648人。但全省范围内的超期 羁押问题并未彻底解决,个别地方清理纠正工作进展不大。全省现有超期羁押5年以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共8人。有的地方“前清后超”、“边清边超”的问题突出。仅去年一年,全省累计新增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889人。
省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对本辖区内现存超期羁押案件逐案逐人核查,核查内容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姓名、涉嫌罪名、羁押开始日期、现在所处的诉讼阶段、超期原因等。检查内容要一人一卡,登记建档,必须在3月底前将核查情况上报省检察院,并在5月底以前彻底清除超期羁押案件,杜绝新的超期羁押发生。各级负责人,要对省检察院公布的40件66人超期羁押或久押不决3年以上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全省超期羁押或久押不决5年以上的案件,必须在6月底前全部纠正完毕。省检察院将对监督不到位、超期羁押造成严重后果的,分清责任依法追究,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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