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大雷)昨天召开的全市依法治市工作会议要求,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法制讲座每季度举办一次,国家公务员和司法人员全年学法要在40学时以上,学法用法情况将作为录用、任职、晋级的重要条件。
市委副书记董克勇到会并讲话,市领导姜明、景维忠、盖如垠、董月勤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今年要围绕《工会法》、《信访条例》和《婚姻法》等法律,对副局级领导干部进行专题辅导,围绕《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对公务员和司法人员进行轮训。同时,要全面推进各级学校素质教育,把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预防犯罪侵害教育纳入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企业经营管理者每年学法时间也要不少于30小时,并在培训的基础上进行考核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