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名长期拖欠公积金贷款者,日前被道里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关部门收回了全部贷款本息及罚息。
1999年,李某向市房改资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2.6万元。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应按月偿还,但李某在还款3个月后,以种种理由恶意不还。市房改资金管理中心将连续欠款6个月以上的李某上诉至道里区人民法院。经法院强制执行,现已收回全部贷款本息及惩息。
据市房改资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员介绍,截至目前,该中心已起诉了14位拖欠贷款的借款人,全部胜诉。(本报记者岳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