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潘文华、通讯员周干清、龚富华报道:本报B1版2月26日 刊登了读者来信《长江宜都段采砂禁而不止》后,引起省水利厅及宜昌市、 宜都市政府高度重视。省水利厅立即派出由省水政监察总队、省河道堤防建 设管理局组成的检查组赴宜都调查处理。2月27日,宜昌市政府发出传真,要 求宜都市政府进一步完善禁采措施,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采砂的单 位和个人。
宜都市迅速组织有关执法部门,对该市红花套镇周家河一带民用采挖小 木船进行整顿,将14条小木船全部抬上岸坡,并对全市沿江7个乡镇的下河采 砂道路进行封堵。市政府随后再次发出通告:长江沿岸的乡镇、村和个人, 无论机动和人工作业,必须一律停止采砂作业。对违反禁令的船舶和车辆业 主,将吊销许可证和驾驶证,除没收其非法所得外,还将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对顶风作案、构成犯罪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里还专门成立了两支水 上巡逻队和三个陆地“禁采”督查组,实行昼夜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