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日前作出批示,决定成立“法例研究及适应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在葡萄牙管治时期颁布的、现在继续实施的法例并使之适应现行立法体系。
批示指出,完善澳门特别行政区现行法规,是今年特区政府施政方针法务领域的基本工作之一。工作小组由7人组成,必要时还可以邀请其他公共行政部门或实体的代表参与工作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特区法律由立法会制订,行政法规由行政长官颁布实施。在葡萄牙管治时期由澳门总督以法令形式颁布、现在仍然有效的八百多个法例中,既有法律,又有行政法规。新成立的工作小组将研究这些法例,为今后对这些法律、法规加以修订做准备。(钟自游)